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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话“清明” 廉洁提醒扬清风

时间:2024-04-02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树立安全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校纪委发出廉洁过节提醒,请您仔细阅读。

廉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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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相互宴请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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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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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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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借祭扫、回乡探亲之机搞隐秘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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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做到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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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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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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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纪委监督电话:63980029

举报邮箱:hnjsj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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