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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十批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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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技师学院培训评价处拟定于2023年11月26日开展第十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二、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26日(如最终报名等级人数达不到相关要求,可能取消)

三、认定职业工种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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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条件及资格审核

(一)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③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 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

② 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

③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电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 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 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 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 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的资格由河南技师学院培训评价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四、报考需提交的材料与要求

(一)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信息登记表》 (纸质,每人两份,贴2寸白底证件照片),见附件1。

(二) 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一份)。

(三) 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四) 毕业证、工龄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照本人申报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 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要求近6个月内,白底免冠彩色,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审核备案表粘贴的照片是同一底板,照片清晰,不小于20KB,不大于40KB,格式为*.jpg),以“姓名_身份证号”命名。

(六) 按要求填写“考生导入模板”(附件3)(切记不要修改表格的格式,交电子版)。

五、认定方式

(一)理论知识考核: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采取闭卷机考方式,考核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内容。

(二)技能操作考核: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采取闭卷笔试或现场操作进行。

(三)综合评审: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报考一、二级还需参与综合评审,提前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一级)、3000字(二级)的专业论文(论文要求见附件5),在考试当天第一场考核签到时现场提交。

(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六、提交材料及证书查询

  (一)认定报名阶段,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防止因填报不准确,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试或者证书信息错误。

(二)材料递交方式: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并交至河南技师学院培训评价处(教学楼105室)。

地址:河南技师学院(北校区)(郑州市惠济区三全路26号)

(三)证书信息查询网址 http://ha.osta.org.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17752523030

八、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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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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