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直有关单位,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实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准确把握实习本质
各级主管部门、技工院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通过专题讲座、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持续宣传解读《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帮助技工院校师生、家长和实习单位全面熟悉、准确把握实习管理的本质和内容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案例,形成良好的群体效应、社会效应。
二、严格落实实习管理主体责任
各级主管部门、技工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学生实习管理有关规定,持续加强实习规范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对学生实习的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加强对学生跨省、赴国(境)外实习的审核把关。技工院校和实习单位要严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学校学生管理主体责任和实习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实习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实习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引导实习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不断提升实习组织管理水平
各技工院校要抓实抓细实习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跟踪管理。要加强与实习单位协作配合,加强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要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立卷归档。要加强对学生关心关爱,畅通心理咨询通道,积极开展教育疏导,对学生心理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管控有方。要及时排查化解实习中的矛盾纠纷,完善多元诉求解决途径,严防矛盾激化升级。学生实习结束后,学校应当及时完善相关实习档案材料。
四、切实规范学生实习备案程序
各技工院校组织或安排学生实习,实行事前备案。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河南省技工院校学生实习信息存档表》(附件1)和《河南省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备案登记表》(附件2),行业(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应同时向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备案。组织学生跨省实习的,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将备案结果(附件2)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主管部门接收备案材料后,应当认真核查实习学生是否符合年龄要求、实习岗位与学生专业是否对口或者相近、是否有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和学生权利保障情况等,并及时出具是否同意备案的意见。
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工院校实习监督管理,公布监督咨询电话(全省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监督咨询电话为0371-69690370),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畅通政策咨询与投诉反映渠道。要将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针对突出问题、关键时段、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抽查。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涉技工院校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防范舆情发酵。对近年出现违规实习行为的学校,实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对违反有关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蒋宫哲
联系电话:0371-69690370
邮箱:1185889835@qq.com
附件:1.河南省技工院校学生实习信息存档表
2.河南省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备案登记表
2025年4月3日